我跟那個主角沒有關係,只是針對部落格這件事發個小牢騷。

有個快樂的單親媽媽,在出法庭之後因為跟記者聊了一聊,後來就變成了今天社會新聞中的爆紅人物。
這件事很可怕,對他來說,這並不是他要的。
他只是接受了採訪,談談現今的離婚率問題,說說單親媽媽的心境。
然後過了一陣子,新聞就出來了。

這讓我想到我自己。

部落格本來就是要抒發自己的心情,我的目的很簡單。
一開始是想要寫日記,可是已經懶得用筆寫,阿宗說有一種叫做部落格的東西,我剛好也在報紙上看到,(哇!那真的好多年前了耶!)我這個人什麼沒有,嘗鮮的心就是不會少,於是就申請來看看了。

從一開始平靜的寫日記生活,到後來開始學著改CSS,發現我真是越來越厲害了。
有一天,從同事的口中(人之將死其言也善)說出他深感罪惡的事,原來好幾個人都是我的忠實觀眾。
他們開始看的時間,剛好就是我日記風格轉為麻辣的那陣子……無言。

對朋友訴苦,他竟然也輕而易舉的找到另一個沒在用的樂多,我想,我真的太輕忽他們的好奇心了。
我以為我不過就是一個平凡人,可是身邊的人真的很愛我,對我感到好奇吧!
他們大概好奇的是,為什麼一個長得很像女孩子的人,可以這麼粗魯?
為什麼一個身為老師的人,可以有時這麼三八?
為什麼這個不算醜的女人,卻沒有男朋友?
為什麼很多不滿的話,卻不跟當事人講明白?
這些我的部落格寫得清清楚楚。
只是被我罵的人卻在看我的部落,這真是很怪的感覺,雖然我至今不認為我錯,因為我是個罵完就忘記的人,「偷」看並批評才是比較小人的吧!。(那個被罵的倒是個會記恨的小心眼,但誰叫他要看?)
總之因為這個朋友也快要找到我的大本營,所以我決定關門大吉、另起爐灶。

搬到天空一段時間,總覺得綁手綁腳,因為還有兩個硬凹我告訴他們網址的觀眾,寫什麼都覺得該含蓄一點,真心話也不敢寫了。
雖然沒有寫到對他們有什麼不滿,但我不愛其中之一老是要對我的好同事護士妹說:「你有比我瞭解他嗎?」
談瞭解?看了我的日記就可以說瞭解我嗎?
我真的不愛這樣,就算你再瞭解,我也不會就決定跟你怎麼樣,越說是越不會有結果的。
我就是不愛這種話,聽不爽就停了。

搬來這邊,我想大概也是很好找,不過我真的是一個平凡人,為什麼他們這麼愛看人家日記?
當然要寫就不要怕被看,但我不是怕,我是不愛。
還好最近因為論文很煩,也懶得花心思去寫些什麼,或許之後也是一樣吧!
過了三十歲,什麼都變了。
體質變口味變,會不會連個性都變?大概也會吧!至少現在我不太罵小孩了。(哈!這算什麼?)

吃飯吧!寫這些個東西做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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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c20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